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嵊泗博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应美琴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922MA7CCM5P2T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金平花园路2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7
(2025)浙0922破2号
申请破产清算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嵊泗博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嵊泗县人民法院
2
2023-10-19
(2023)沪0116民初1399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宏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姜*,亿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程**,嵊泗博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人社罚决字﹝2024﹞第00000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嵊泗博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存在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中国银行嵊泗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网址:https://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