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乡县大屯营镇思航百货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24MA4LKNGH6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大屯营镇白洋村下山塘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4〕487号
经查明,当事人从送货上门的商贩处以140元/件(12瓶/件)的价格购进标有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牌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瓶),其中2023年底购进生产批号为20230318201-AS74-71牛栏山陈酿白酒2件24瓶,2024年3月份购进生产批号为20230918201-AS76-71购牛栏山陈酿白酒2件24瓶。共计购进4件48瓶,购进金额为560元。进货时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的证照、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以15元/瓶的价格销售了10瓶,销售金额150元,货值金额为585。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牛栏山”牌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经商标权利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并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产品鉴定证明书(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产品鉴定证明NO.20240119300),结论为非该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产品,侵犯了“牛栏山”牌注册商标专用权。
1. 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牌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38瓶; 2.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