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喜游东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晓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3MA1ATAWW9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8层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里)文综罚字〔2025〕第089-1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旅游管理科在对游客耿女士投诉线索核查中发现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喜游东北分公司存在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涉嫌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25年3月3日,旅游管理科认为该投诉符合诉转案条件,将前期投诉处理涉及案件线索证据移交执法大队。经执法大队核查,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喜游东北分公司导游人员存在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6月5日,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喜游东北分公司负责人吴晓宇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吴晓宇对耿女士投诉问题做了解释和说明。吴晓宇说合同上有“自费项目以行程单中所列内容经游客同意后为准”和“购物活动以行程开始后双方协商内容为准”标注,不存在强迫消费行为,也不可能不让游客住宿。同时,因为该团导游周建伟在外地,吴晓宇受周建伟委托承认了在旅游途中向游客兜售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令你(单位)改正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你(单位)做出警告处罚。
-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06-20
2
(哈里)文综罚字﹝2025﹞第013-1号
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喜游东北分公司存在涉嫌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