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文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1MACL6WWNX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北街道沐阳大楼1幢301室-2A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运政罚〔2025〕0223
2024年7月9日8时50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象贤幼儿园门口对车号为浙FD00552小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车驾驶员尉昌良从鞍马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到关于从桔子酒店(嘉兴江南摩尔店)西南侧对面至嘉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程订单,驾驶员按行程订单如约来到始发地,并接到在网约车平台发布该行程订单的1名乘客。经进一步调查,为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尉昌良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鞍马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2
2
嘉运政罚〔2025〕0222
2024年7月16日9时5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象贤幼儿园门口对车号为浙FD41590小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车驾驶员吴雨洪从鞍马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到关于从金太阳超市至未来科技广场的行程订单,驾驶员按行程订单如约来到始发地,并接到在网约车平台发布该行程订单的1名乘客。经进一步调查,为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吴雨洪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鞍马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2
3
嘉运政罚〔2025〕0221
2024年7月30日8时55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117号对车号为浙FD30196小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车驾驶员王训从鞍马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到关于从新亚香榭水岸(北3门)至月星家居的行程订单,驾驶员按行程订单如约来到始发地,并接到在网约车平台发布该行程订单的1名乘客。经进一步调查,为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驾驶员王训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鞍马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2
4
嘉运政罚〔2025〕0398
2024年10月14日9时10分左右,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毗邻两客一危协同智治监管平台发现浙FDU0295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赶往现场检查发现驾驶员张晴晴驾驶浙FDU0295小型轿车从财务咨询工作室载客1人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乘客与驾驶员不认识,乘客是通过高德里的鞍马经济型打车软件平台发布打车信息,驾驶员张晴晴在打车软件平台接单后驾驶车辆到达指定地点,乘客核对车牌后乘上车辆。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被检查到了。接受检查时,驾驶员张晴晴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进一步调查,张晴晴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订单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07点49分至2024年10月14日09点09分。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8
5
嘉运政罚〔2025〕0399
2025年9月11日13时29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昌盛南路元一柏庄附近巡查时,发现浙FD39275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驾驶员沈伟驾驶浙FD39275从万达广场南区西侧(维也纳国际酒店旁)载客1人到嘉兴站(南站进口),乘客是通过高德打车软件平台的鞍马出行发布打车信息,驾驶员在高德打车软件平台接单后驾驶车辆到达指定地点,乘客核对车牌后乘上车辆。接受检查时,驾驶员沈伟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进一步调查,沈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订单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13点18分至2025年9月11日13点43分。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8
6
嘉运政罚〔2025〕0159
2024年4月16日14时32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南湖区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东1门巡查时发现浙FDM8857车辆有违法嫌疑,于是前往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后发现:驾驶员谢勇驾驶浙FDM8857小型轿车接载乘客从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东3门到天乐苑,驾驶员通过鞍马出行平台接单,接受执法人员检查时乘客刚上车,订单费用未产生。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浙FDM8857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谢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9
7
嘉运政罚〔2025〕0160
2024年5月8日16时6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天地附近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FD00996轿车(出租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后发现:驾驶员周敏驾驶浙FD00996小型普通客车接载乘客从一间茶楼到曹家生鲜(三水湾店),驾驶员通过鞍马出行接单,接受执法人员检查时订单已完成。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浙FD00996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周敏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9
8
嘉运政罚〔2025〕0158
2024年5月1日9时48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火车站发现浙F1RW72车辆有违法嫌疑,于是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后发现:驾驶员李兵驾驶浙F1RW72小型普通客车接载乘客从嘉兴火车站南广场B2网约车上客点到石堰苑北区,驾驶员通过鞍马出行打车平台接单,接受执法人员检查时乘客刚上车,订单费用未产生。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浙F1RW72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李兵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本次行程提供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9
9
嘉运政罚〔2025〕0358
2025年5月14日14时40分左右,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东门)附近巡查时,发现浙FDX0460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员熊小强驾驶浙FDX0460小型轿车正准备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出发,乘客与驾驶员不认识,乘客是通过高德地图里的鞍马出行打车软件平台发布打车信息,驾驶员熊小强在打车软件平台接单后驾驶车辆到达指定地点,乘客核对车牌后乘上车辆。刚准备出发就被执法人员检查到了,乘客取消订单,无运费。接受检查时,驾驶员熊小强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进一步调查,熊小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给该车提供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