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沭城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明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3220880049020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宿迁市沭阳县迎宾大道803号月星家居广场3-10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29
(2022)苏1322民初5313号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
沈*
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沭城分公司
沭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迁邮处﹝2023﹞14号
经查:2023年3月8日,沭阳县邮政业发展中心执法人员依法对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沭城分公司沭城镇营业部进行检查,发现该营业部未配备长胶手套、灭火器安装配备与场所面积不相适应。该公司安全设备配置使用不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规范要求,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沭城分公司未按规范安装安全设备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责令其按照规范安装配置安全设备,消除安全风险,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沭城分公司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宿迁市邮政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