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碧智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洪山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MAEQ7G577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道白沙四路59号清能清江锦城项目K2地块1号楼商14、商15-2F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消行罚决字﹝2025﹞第0198号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定给予湖北清碧智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洪山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10
2
夏市监处罚〔2025〕288号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9月3日报经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作为清江泓景小区物业管理方,因部分业主要求更换水表,于2025年3月初在杭州竟达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共计10块计量水表。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为部分业主重新安装6块水表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现库存剩余水表2块。另外2块水表其中1块被竟达电子有限公司调货寄给别人了,还有1块因特殊原因免费跟业主安装了,上述水表在安装使用前未向法定检测机构申请计量检定。
另查,当事人在实施上述采购和安装行为时,并不知晓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依法需在安装使用前进行强制检定所致。涉案水表的购进单价为280元/块,当事人向业主收取的上门安装服务费为360元/块。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将多收取的款项退还给相关业主,并提供了退还记录单及转账记录单作为凭证。此外,当事人将部分已安装水表及库存水表抽样送至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检定。该公司出具检测报告,确认所抽取的样品为合格计量器具,并张贴检定合格标识。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罚款600元。
60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