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张海英一百零五号蔬菜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海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22MABQU1LP5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刘官街道新街居委会农贸市场105号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州市监处罚[2023]0379号
当事人于2022年7月5日成立,办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新鲜蔬菜零售。2023年7月11日,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甜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并委托盘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对该样品进行检验。2023年8月3日,我局收到盘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CP20230719),该《检验报告》显示食品名称为甜椒,被抽样单位为盘州市张海英一百零五号蔬菜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8月3日执法人员将上述经抽检不合格的甜椒的《检验报告》(№:NCP20230719)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由经营者张海英收取,其对上述《检验报告》及检验结论均无异议。当日执法人员对相同批次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清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未发现相同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张海英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据查实,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甜椒系当事人于2023年7月10日从盘州市双凤镇九街蔬菜批发市场采购,具体在哪家采购的已记不清,目前无法追溯到对方,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销售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据当事人陈述,当时共采购了甜椒8公斤,购进价格为10元/公斤,总金额为80元。进购后,当事人以12元/公斤的单价对外销售,销售了5公斤,其余3公斤因天气炎热,腐烂变质后被当事人丢弃,未继续销售,销售额为60元,扣除进购金额80元后未产生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08月15日,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合法;
2.2023年08月03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盘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CP20230719)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食品(甜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
3.2023年08月03日,现场检查制作的《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证明对现场进行清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甜椒)有剩余的事实;
4.2023年08月15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时制作的《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甜椒)的地点、数量、购进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数量以及未产生违法所得的事实;
5.2023年07月11日,抽样现场制作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及《国家食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