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五营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524MAED82HE6W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子科滩镇北大街西侧兴海商场1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兴海市监处罚〔2025〕15号
2025年7月21日,当事人从西宁城东段强干鲜批发商行当日购进良姜2.5kg,进购价共为75元。2025年8月22日,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子科滩镇北大街西侧兴海商场1楼的兴海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15日,该检测公司出具上述抽检食品的检验报告(编号:No:SP25080989),该报告显示:良姜(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结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205,单项判定:不符合)。截止案发,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良姜已销售1.76kg,销售金额共计126.72元,剩余0.74kg下架并销毁。2025年9月1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No:SP25080989),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为进一步查清事实,2025年9月25日经批准立案后前往现场调查,当场制了现场笔录,现场未采取没收的行政强制措施。该超市购进该批次良姜时,已按要求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购进单据,但未能提供查验食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资料。
1、没收违法所得126.72元,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5126.72元。
5000.00元
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