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越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海清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103MAE8GX6K9J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银花街道清流中路466号(大成国际)11号楼商业301-35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滁市监综执罚〔2025〕231号
当事人成立于2025年1月,法定代表人是赵海清。公司目前约有120名员工,其中,推广客服约110人。当事人与3家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提供产品推广的服务,每月按照产品销售利润10%赚取佣金。2025年3月-5月,当事人佣金收入为734316.56元。经查,当事人公司员工冒充真实消费者,利用“多多奶奶”、“五金批发张建军”等不同类型昵称的微信号在微信群内大量发布“已买,效果好”“帮我和老伴定三个周期”、“帮我预定100盒”、“比家门口药店便宜”“这个羊胎盘我找我儿子上网查过了,成分挺好的,你先给我订18盒”等不实信息,吸引真实消费者下单。经现场调查并询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确认,名为“广积善德德厚精诚”的布谷鸟软件聊天群是当事人工作大群,群里的成员全部是当事人员工。在该工作群里,执法人员发现黄俊等多人发布“水一下”等消息,其中黄俊为当事人推广客服主管。证明当事人是知道并默许其员工冒充真实消费者这一行为存在的。当事人推广客服在群内发布的医道酒方课程信息,会赠送《太医真言养生酒》一书,在通过课程、免费送书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之后,推广龟蛇酒这一产品。《太医真言养生酒》一书中有以下内容:“附录一:年过50每天喝两口,身体无恙健康延寿”、“龟蛇酒就是让大家有一种科学的方式治疗慢病”等内容。经查,龟蛇酒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其功能主治为:滋阴补肾,益气活血,舒筋通络、祛风除湿。用于老年体弱、头昏眼花,腰膝酸软,尿频,四肢麻木,关节酸痛。当事人宣传龟蛇酒的性能、功能与其实际功能主治不一致,属于对产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经查,灵芪红胶囊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其功能主治为:补脾肾,益元气。用于老年病及脾肾两虚,元气不足所致的神疲乏力,食少便溏,少气懒言,心悸健忘,腰膝酸软,夜尿频多等症。当事人推广客服在微信群发布的灵芪红胶囊宣传图片中文字表述与该产品功能主治不一致,属于对产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当事人关于“还少丹”的视频课程链接,视频中老师描述,患者在患有肺部恶性肿瘤的情况下,使用“还少丹”一段时间后,恶性肿瘤得到控制,最终甚至缩小,视频课程中另存在多处宣传“还少丹”的疗效内容超出药品说明书内容之外。经查询,还少丹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其说明书中功能主治为:温补脾肾,养心安神。治虚损劳伤,脾肾虚寒,心血不足,腰膝酸软,失眠健忘;眩晕倦怠,小便混浊,遗精阳痿,未老先衰,疲乏无力。当事人向消费者发送的视频课程中对还少丹的宣传与其功能主治不一致,属于对产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当事人向消费者发布的产品介绍课件PPT图片及所有课程视频均不是自己制作的。当事人的负责人通过微信获得课程视频及产品介绍课件PPT之后,由当事人的经理发给推广客服,推广客服在微信群分享,动员消费者听课。
1;罚款贰拾万元。
200000.00元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