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成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742024052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工业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清应急罚决﹝2023﹞第000166号
当事人某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二部分“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中第五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类”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账号3*****************3-6666,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当事人可通过扫码上方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17000.00元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