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洪恒毅注册资本:638.5696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7W6606D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红普路788号创智绿谷发展中心4号楼205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8
(2024)浙8601民初514号
商标代理合同纠纷
杭州五洲商标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
2020-07-01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20)850号
章**
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市监处罚〔2026〕132号
2024年11月26日,马某某联系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方某委托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八纮一宇”商标注册申请,并提供商标图样、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方某受理该业务,未查询“八纮一宇”含义。同日,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方某将相关材料提交商标局。
“八纮一宇”是日军宣扬大东亚战争正当性的用语,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期间提出的侵略性纲领。当事人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对代理申请注册的商标负有审查义务。根据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或者利用突发事件、公众人物、舆论热点等信息,恶意申请注册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仍接受委托的;”之规定,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方某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10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方某作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郑某某作不予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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