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兆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5315585760R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建设路55号综合楼404室(自贸试验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0
(2024)闽01行终814号
罚款
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9-13
(2023)闽0112行初87号
罚款
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3
2024-05-24
(2024)闽03行初22号
行政批复
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林**
罗源县人民政府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1-21
(2023)闽0112行初87号
罚款
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长乐区人民法院
5
2023-11-17
(2023)闽0105民初2906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
曹*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1-09
2017-11-01
(2017)闽0105民初121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与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8-06-29
2018-05-24
(2018)闽01民终161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莆北交执﹝2023﹞罚字第67号
2023年10月13日10时55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海龙、方胥辉在国道228线北岸赛得利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钧智驾驶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黄色的闽A-Z210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经卷尺测量货厢实际内廓尺寸长度为800厘米、宽度为250厘米、高度为265厘米,该挂车货厢内廓机动车登记证尺寸长度为0厘米、宽度为0厘米、高度为0厘米,货厢与车身焊接为一体无法拆卸,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其行为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30
2
闽莆涵交执﹝2024﹞罚字第160号
2024年2月27日9时25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陈镕虹、陈永强在涵江区港区路路口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高智亚驾驶闽AU1109、闽A-C373挂庄宇牌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运载煤从莆田开往福清,经查,闽AC373挂从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改为重型厢式半挂车。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09
3
闽莆秀交执﹝2023﹞罚字第374号
2023年11月1日17时0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泽群、邱少明在清塘大道莆田健康驿站路段检查时,发现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黄色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闽A-Z505挂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莆田市秀屿区交通运输局
2023-12-13
4
闽莆北交执﹝2023﹞罚字第55号
2023年9月20日9时57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海龙、方胥辉在国道228线赛得利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孙万生驾驶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闽A-Z505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经现场勘验闽A-Z505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车上焊接加装了货厢,货厢长度为800厘米、宽度为250厘米、高度为230厘米,该挂车机动车登记证货厢内廓长度为0厘米、宽度为0厘米、高度为0厘米,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其行为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0
5
闽莆秀交执﹝2023﹞罚字第172号
2023年6月29日9时50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谢智军、陈志群在秀屿区岭美街路段检查时,发现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闽A-Y948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上加装集装箱,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莆田市秀屿区交通运输局
2023-08-21
6
﹝罗﹞应急罚﹝2023﹞7号
1.未对驾驶员黄高锋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未告知驾驶员黄高锋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3.运输车辆存在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情况,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475000.00元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3-08-17
7
闽榕罗交执﹝2023﹞罚字第60号
2023年6月5日9时10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海、林强在G228线罗源宝钢路段检查时,发现福州骏捷货运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余世涛驾驶黄牌闽A-M2155车辆运载石粉从博澳码头到闽光钢铁厂,车上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罗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