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和生祥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利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11083577816W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盘石村上游组1号厂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05
(2022)湘0212民初17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株洲市和生祥食品有限公司
株洲丰达电力机车配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2
2022-11-04
(2022)湘0212民初17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株洲市和生祥食品有限公司
株洲丰达电力机车配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3
2021-04-07
(2021)湘0211民初9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株洲市和生祥食品有限公司
湖南昊汉建有限公司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0
2020-09-04
(2020)湘0211执保5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湘潭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株洲市和生祥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昊汉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株市监处罚﹝2023﹞65号
当事人2022年12月8日生产的“戴永红”牌原味葵花籽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食品当事人共生产了120斤,销售了120斤,销售价16.8元/斤,货值金额2016元,从中获利16.5元。2023年1月11日当事人已对该批次食品停止经营,并对该食品进行了召回,共召回6斤,已全部销毁。当事人生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2、罚款20000元。 3、以上两项共计 20016.5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