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好玖顺达酒业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志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5MA07H70J0T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建昌道与外环线交口处(兴耀粮油食品批发市场兴耀公寓1号楼底商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北市监处罚〔2025〕178号
2025年7月28日,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河北区好玖顺达酒业商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货架上的2瓶青花汾酒30(批号:20190327112;53%vol;500ml)和2瓶青花汾酒20(批号:202101212113;53%vol;500ml)涉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白酒进行扣押(详见《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清单》津市监北兴强制〔2025〕2号)。8月1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两种汾酒经权利人鉴定,确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等进货查验材料,无法说明进货来源。当事人提供的同款白酒的销售单据显示青花汾酒30的销售价格为790元/瓶,青花汾酒20的销售价格为375元/瓶,故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2330元
罚款人民币7000元
7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