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毅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24MA4PBMNDX1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宁乡市老粮仓镇望江村二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9
(2023)湘0111民初20675号
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李*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
2023-05-18
(2022)湘0525民初37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分公司
洞口县人民法院
3
2022-12-28
(2022)湘0525民初37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分公司
洞口县人民法院
4
2022-10-10
(2022)湘0525民初19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李*
洞口县人民法院
5
2022-09-30
(2022)湘0525民初19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李*
洞口县人民法院
6
2022-09-29
(2022)湘0525民初19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李*
洞口县人民法院
7
2022-08-04
(2022)湘0525民初19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
李*
洞口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8
2022-10-14
(2022)湘0525民初19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5﹞447号
经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1日与宁乡市聚义石材有限公司、宁乡县新大陆石材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获得涉案叉车的产权、运营权和使用权,其在厂区内从事石料转运等相关经营活动。涉案叉车使用地址:湖南省宁乡市老粮仓镇望江村二组;车牌号分别为“场内湘A.20171”、“场内湘A.20168”;杭州叉车,许可证号:TS2510002-2020,整机编号:G5AFC9308和G5ATV4766,由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使用登记证编号分别为车11湘A90450(21)和车11湘A02747(23);下次定期检验日期分别为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03月31日。2025年4月22日,检查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涉案叉车在有效期限内的检验报告,且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使用上述涉案叉车。又查明,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湖南省特种设检验检测研究院长沙分院分别出具上述涉案叉车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截止案发之日止,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涉案叉车未经定期检验使用时间分别为29天和22天。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宁乡市市监局
2025-07-21
2
(湘长宁)应急罚﹝2024﹞老粮仓-2号
2024 年 10 月 17 日,宁乡市老粮仓镇应急事务中心执法人员在对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湖南聚兴石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材销售,加工等,存在较大机械伤人事故风险。该单位有从业人员 8 人,于 7 月 15 日开展了应急演练,但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罚款
3200.00元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