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荣成市灵通速递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伟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082561440743K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崂山街道崂山北路82号(恒玺水产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
2016-12-05
(2016)鲁1082民初5511号
劳动争议
于*与荣成市灵通速递有限公司、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082202500088
2025年05月12日 08时30分, 鲁K37218(黄色)LZ5180XXYM5AB乘龙牌重型厢式货车的车辆所有人荣成市灵通速递有限公司的法人张晓伟携带行政审批大厅交通窗口移交的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抄告函到荣成市交通运输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杨宗华(15100317037)、张鑫曈(15100317012)出示《行政执法证》告知执法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回避,执法人员依法开始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鲁K37218(黄色)LZ5180XXYM5AB乘龙牌重型厢式货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为荣成市灵通速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营运证件有效期限至2027年01月31日,“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至2025年01月,年度审验已超过有效期3个月。张晓伟对以上事实无异议。经调查认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本机关已于2025年05月12日向荣成市灵通速递有限公司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荣成市灵通速递有限公司法人张晓伟于当日明确表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请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荣成市灵通速递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90日以上不满6个月,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荣成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