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LEE YANG YEN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6797470789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河东路(北段)439号商业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20
2025-05-29
(2025)陕7102行初1290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燕*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8-11-28
2018-10-09
(2018)陕0104民初73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宋*诉被告西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6-15
2016-06-15
(2015)灞民初字第013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与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3240.00元
民事案件
4
-
2016-10-12
(2016)陕01民终636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陈**与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4﹞0812号
当事人发布的广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