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首市康普达超市老爹广场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涛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33101MAD6HWHL69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街道人民中路老爹生活广场负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监处罚〔2025〕94号
2025年8月11日,本局委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经营的“小台芒”进行抽样检测。9月5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提供小台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510425)显示,检验结论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报主管局长批准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于2025年8月7日从怀化诚维果业有限公司,共采购了28千克,进货价为5元/千克,销售价为8.96元/千克,货值250.88元。当事人履行了部分进货查验,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入库单等相关资质。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250.88元。 2、并处罚款500元 以上合计罚没750.88元
500.00元
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2
吉市监行处〔2025〕1号
2023年11月10日,当事人从怀化市海宝电器有限公司购进4台广东炊大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饭煲(锅)(规格型号:CFXB40-B 220V-50Hz 700W 4L),购进价格73元/台,在其经营场所销售。2024年08月6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吉首市康普达超市老爹广场店(陈涛)销售的电饭煲(锅)(规格型号:CFXB40-B 220V-50Hz 700W 4L、生产厂家:广东炊大厨电器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抽查。2024年09月29日,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CLG0120240120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19-2008标准要求,依据《2024年湖南省电饭锅(自动电饭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 131-2024》,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自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4台电饭煲(锅)(规格型号:CFXB40-B 220V-50Hz 700W 4L、生产厂家:广东炊大厨电器有限公司)已销售3台(其中包括省局委托检验机构抽样购买的2台),销售价格148元/台,剩余1台已自行退回怀化市海宝电器有限公司,货值金额共计592元,违法所得225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25元,处以罚款人民币947.2元整。以上罚没款共计1172.2元整。
947.20元
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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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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