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浆淳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诚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7MACMWHUU6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88号4层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84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抖音平台销售的“枭砻乾”白酒内添加红花、川芎、杜仲、女贞子、淫羊藿、桑枝的证据不足,涉案白酒包装广告有“补肾壮阳”等医疗用语,其中包装广告费用为2098.88元,目前该商品链接已作下架处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4000元。
4000.00元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