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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瑞瑞面食粮油蔬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建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22MA0HEMK737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滨河绿洲20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左市监处罚〔2024〕31号
2024年7月8日,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于2024年7月8日在位于左权县滨河绿洲20号商铺的瑞瑞超市购买芬达可乐饮料后发现该食品过期。2024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左权县瑞瑞面食粮油蔬果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摆放并正在销售的“康师傅双萝卜牛腩面”4袋,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7日,保质期6个月;“天帅酷辣火鸡面”6袋,生产日期2024年1月2日,保质期6个月;“白象粉面菜蛋”1桶,生产日期2023年12月3日,保质期6个月。现场未发现经营有投诉者所购买的芬达可乐饮料。经查实,通过计算,投诉产品“芬达可乐”货值金额为3元,超过保质期后共销售出去1瓶,违法所得为0.5元,现场发现的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46.2元,无违法所得,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49.2元,违法所得共计0.5元。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予以承认。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0.7元,2.没收康师傅双萝卜牛腩面”4袋,“天帅酷辣火鸡面”6袋,“白象粉面菜蛋”1桶;3.处以人民币5000.00元罚款。
5000.00元
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2
左权市监辽处罚[2023]44号
经查实,该店共存有2袋该批次小袋面粉,今天其它50kg/袋的大袋面粉已用完,发现还有两袋小袋面粉,就用了一袋加工面条,没注意到已过期。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面粉加工的面条,货值金额为25元,违法所得为4元。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其它相关材料予以佐证。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真实;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事实; 证据(四):《现场笔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各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的违法事实;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