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彦希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000752552182B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乡古路板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6
(2025)内0102民初7580号
执行异议之诉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丰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8-01
(2025)内0102民初110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文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3
(2025)内0102民初758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4
2025-03-05
(2025)内01民终107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柳*,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3-04
(2025)内01民终58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11-13
(2024)内0102民初923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7
2024-10-31
(2024)内0102民初9403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贾*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8
2023-11-15
(2023)内0102民初8792号
陈**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06-27
服务合同纠纷
张**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3-06-27
(2023)内0102民初3926号
张**
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07
2024-11-28
(2024)内0102民初9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贾**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445.25元
民事案件
2
2024-09-21
2023-05-10
(2023)内0102民初189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17-11-10
2017-04-24
(2017)内0102行审36号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与内蒙古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大保呼古罚字﹝2023﹞005号
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经营性取水
罚款6500元
65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分局
2023-09-24
2
内大保呼古罚字﹝2023﹞006号
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垦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09-24
3
呼水罚字﹝2023﹞14号
2020年至今,当事人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许可证取水用途(生活用水,取水量为2.16万m3/年),取用地表水用于绿化和造雪用水。
一、责令停止违法取水行为; 二、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办完成取水许可手续; 三、罚款四万元。
4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