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方正试剂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724452483N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王庄亿达东路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应急罚﹝2023﹞4-056号
当事人未经许可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磷酸、氨水、混合二甲苯、氟化氢铵、正庚烷、正丁醇、甲醇、吗啉、喹啉、乙腈、松节油、甲醛、无水乙醇)及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万伍仟贰佰叁拾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2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2023-08-18
2
津交北辰2023000646号
2023年7月15日梁甲勇驾驶津JQ0386从天津市益辰商贸有限公司运输1440千克无水酒精(CAS64-17-5;危险货物,3类,UN1170)至天津市北辰区方正试剂厂。经询问,车辆所有人是天津市北辰区方正试剂厂,梁甲勇为天津市北辰区方正试剂厂雇佣的司机,运输行为由公司指派。经调查取证,天津市北辰区方正试剂厂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事实成立,已构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整并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