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修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303467273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徐家台1号(15)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06
(2024)鄂0112民初10731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4-12-05
(2024)鄂0112民初10731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4-11-12
(2024)鄂0112民初10731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4
2024-08-16
(2024)鄂01民终581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昌**
严**,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汪**,刘*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5-13
(2024)鄂01民终581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昌**
汪**,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刘*,严**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4-25
(2024)鄂01民终581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昌**
汪**,刘*,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严**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6-27
(2023)鄂0112民初342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李**,饶**,严**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8
2023-05-15
(2023)鄂0112民初23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李**,严**,饶**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9
2023-04-24
(2023)鄂0112、民初29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酒立得(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3-03-09
(2022)鄂0112民初1096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6
2022-12-22
(2022)鄂0112民初532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刘*、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02
2022-01-10
(2021)鄂0112民初82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2460.5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02
2022-01-10
(2021)鄂0112民初820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6162.5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6-01
2022-01-21
(2021)鄂0112民初82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029.8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6-01
2022-01-21
(2021)鄂0112民初82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38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消行罚决字﹝2023﹞第0081号
2023年6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徐家台号(15)的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2号仓库1楼部分安全出口被货物堵塞。大队监督员现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3年9月6日到期复查时,该单位2号仓库1楼部分安全出口被货物堵塞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罚款5100元
51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09
2
东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4号
2022年7月2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朝超路99号的武汉茂永祥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平层仓库未按要求设自动灭火系统,大队监督人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发了《责令际期改正适知书》,2023年3月1日到期复查,平层仓库未按要求设言动灭火系统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裁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5700元
57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