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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浩仁水果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陶薇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H87R43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汽贸大道465号、469号、473号、457号、461号(绿德家园)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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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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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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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3〕793号
经查明:2023年06月04日,当事人从xx水果摊购入白糖罂荔枝共90千克,进货价格为12元/千克,后将上述白糖罂荔枝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2023年06月06日上午,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白糖罂荔枝进行抽样,随机抽取3.01千克(其中1.5千克为备样),按销售价格25.6元/千克支付买样费用给当事人,并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3年07月06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202321671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白糖罂荔枝,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标准指标为≤0.1mg/kg,实测值为0.23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07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至本局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时,上述90千克白糖罂荔枝已全部销售完毕(包括抽检3.01千克),销售单价为25.6元/千克,无库存。以上计货值金额2304元,违法所得1224元。 另查明:当事人之前没有因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而被处罚过。当事人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该批次白糖罂荔枝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商品记码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供货商xx水果摊从广东省高州市平山镇农户处购入,索取了供货商的身份证、承诺达标合格证、采购协议和购销证明,同样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本局已把以上违法线索抄告给供货商所在地的高州市农业农村局。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第(二)项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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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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