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春区时尚零距离内衣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慧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02MA19UHBB77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商城三楼2A3号精品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4〕1001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中旬在哈尔滨透笼批发市场购入带有迪桑特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袜子9双、带有斐乐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袜子21双,上述商品总计30双。现场核查时,上述商品在店内中心展台上进行展示销售,核查人员在店内其他地方未发现其他涉案商品,当事人陈述称上述商品购入后至查获当日未售出。当事人购进时未核实供货商的营业资质,也未能提供进货小票、销售记录、进货台账和上述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不能说明涉案商品提供者。涉嫌侵权的商品经由斐乐体育有限公司、迪桑特(中国)有限公司辦认并出具了《鉴定报告》,辦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对辦认方式及辨认结论没有异议。当事人销售的带有迪桑特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袜子和带有斐乐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袜子,标价10元三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按照当事人涉案侵权商品的标价计算,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100.0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涉案的侵权商品30件,并对当事人予以教育。
0.00元
-
2024-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