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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焱高注册资本:15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052013102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双沁二路2号双建村城中村改造C包K3地块(楚天都市沁园K3地块)A-S3栋3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6
(2024)鄂0106民初115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胡**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6
(2024)鄂0106民初115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杨**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6
(2024)鄂0106民初11562号
民间借贷纠纷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胡**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4
2024-08-26
(2024)鄂0106民初1156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6
(2024)鄂0106民初1156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王*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6
2024-08-05
(2024)鄂0106民初80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7
2024-07-16
(2024)鄂0111民初70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陈**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8
2024-07-10
(2024)鄂0106民初80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李*,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9
2024-05-06
(2024)鄂0106民初16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袁**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27
(2024)鄂01民终15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09
(2024)鄂0106民初80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袁**,李*
裁判文书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2
2024-06-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李*,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1
2023-03-30
(2023)鄂1126执133号
合同纠纷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5-31
2022-04-11
(2022)鄂0106执2919号
其他案由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胡**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549593.80元
执行案件
3
2022-07-12
2022-01-12
(2022)鄂01民辖终3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4
2020-09-08
2020-06-02
(2020)鄂0106民初4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与叶**、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1-30
2018-12-20
(2018)鄂0106民初111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张**、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0692.80元
民事案件
6
2018-12-19
2018-12-11
(2018)鄂0106民初1837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9-29
2018-08-23
(2018)鄂0111民初55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与向**、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03.20元
民事案件
8
2016-11-14
2016-11-14
(2016)鄂0106民初52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张**、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5995.10元
民事案件
9
2015-09-18
2015-09-18
(2015)鄂武昌民速字第000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崔**与被告董**、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城罚决字﹝2024﹞第00123号
2024年10月2日,武昌城管执法人员马雷(执法证号170****9077)和亓凤(执法证号170****9043)接武昌区交通大队转警,反映武昌区团结大道秦园路口工地于2024年10月2日1时05分使用百吨王运输渣土。执法人员接警后于10月2日15时45分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外运已结束,后经调查发现10月2日1时05分武昌区团结大道秦园路口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第三标段土建工程秦园路站工地,使用车牌号为鄂ABA067、鄂ADU611、鄂AEX448三辆重型自卸货车(百吨王)运输建筑垃圾,共运输3车,该三辆车均未喷涂车辆标志、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顶灯,属于不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该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单位为武汉超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及运输公司均已办理武汉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根据《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及根据《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武城管规(2023)1号文)所附的《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建筑垃圾管理类第12项“使用不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实际车辆数”裁量情节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一台车处2000元罚款,每增加一台车加处1000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2万元,当事人使用不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运输车辆3车运输建筑垃圾,建议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武昌区交通运输局)
2024-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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