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市包河区豪荷烟酒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维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11MA2WDR08XB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绿地中心半生缘广场B座120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处罚〔2024〕97号
合肥市包河区豪荷烟酒商行内的烟酒购进销售及管理等工作主要由王维涛负责。当事人承认投诉人于2024年4月29日从当事人处采购了6瓶五粮液白酒,总价6000元,并对上述鉴定证明书的鉴定结果表示认可。但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故白酒物权所有人仍为投诉人,执法人员未予扣押。王维涛陈述称涉案白酒是其采购的,但其未能提供涉案商品的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等材料。当事人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依据投诉人提供的收款收据(No.6517064)及付款记录,计算上述涉案白酒货值金额为6000元,认定本案违法经营额为6000元。
1;罚款陆仟元。
6000.00元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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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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