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壹分利烟酒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素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0MA073MAY13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惠山道雅香大厦18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4
侵害商标权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3-09-06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丽执处罚〔2023〕66号
举报人于2023年2月11日15:48:56在当事人处购买了一箱52%vol,规格为500ml×6五粮液浓香型白酒和一瓶红酒,微信支付6150元,其中五粮液白酒销售价格每箱6000元,折合每瓶1000元、红酒150元。经查实,当事人王素环销售的假冒五粮液白酒,系其丈夫于2022年夏天,从自称是附近小区的居民个人手里收购来的,是送货上门,收购数量一箱合计6瓶,购进价格5000元一箱,现金支付,没有进货票据,也没有相关资质。2023年3月14日,经权利人打假人员对实物进行现场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冒五粮液白酒。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本案违法经营额6000元,违法所得1000元。当事人的行为符合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构成要件。同时,当事人销售的白酒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满足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行为的构成要件。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并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9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合计罚没10000元。
9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