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大坡镇阳光商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吕庆彬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0B4E2J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榆树市大坡镇星月商贸城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不处字〔2024〕1683号
2024年4月10日,榆树市大坡镇阳光商场于榆树市郭光伟花生素食摊床购进清水莲藕6袋(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2024年9月20日,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确定该批次清水莲藕为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能够如实说明该批次预包装食品来源,购进时并不清楚该批预包装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该批次清水莲藕进价2.5元/袋,售价4元/kg,被抽样4袋,剩余2袋已全部售卖,货值金额24元。
当事人于2024年4月10日购进的清水莲藕,于2024年9月20日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2
榆市监行处字〔2024〕1474号
榆树市大坡镇阳光商场将2瓶可口可乐经典美味碳酸饮料(生产日期:2023年7月20日,保质期:9个月)陈列于经营场所销售货架上,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且当事人已经销售的一瓶可口可乐经典美味碳酸饮料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3年7月20日,保质期:9个月)。可口可乐经典美味碳酸饮料的采购价格为1.75元/瓶,销售价格为2元/瓶。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销售记录,无法确定上述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故本案以扣押的2瓶可口可乐经典美味碳酸饮料为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4元,因无法提供销售记录证明上述食品在过期之后是否售出,所以认定违法为2元。
当事人在2024年5月6日销售过期食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2瓶可口可乐经典美味碳酸饮料; 2.没收违法所得2元; 3.处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