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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琦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冬阳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7MA6022741Q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双朝南路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191号
经查,重庆琦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养生垫头层牛皮席”是当事人利用自己生产的“头层牛皮席”与从成都天香锦家居用品厂购进“养生垫”复合加工而成,“养生垫”是当事人从成都天香锦家居用品厂分2批购进,共计30张。当事人对成都天香锦家居用品厂购进的“养生垫”履行了入库验收义务,发现有5张“养生垫”产品合格证标签上印有“提高免疫力”字样(以下简称“问题标签”)。但因当事人内部管理疏忽,在进行复合加工时,工人将问题标签的“养生垫”与“头层牛皮席”进行复合加工时,将其中的3张带有问题标签的“养生垫”与“头层牛皮席”进行了复合加工。 2026年4月25日,刘旭通过方理金在其组建的微信群里组织了53人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当事人安排陈清全担任会销讲解人员,组织53人参观生产现场,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宣传厅通过会销的形式进行销售,当日共达成订单5张“头层牛皮席”、2张“养生垫头层牛皮席”,后续在送货上门过程中,实际销售了3张“头层牛皮席”,另外2张未达成交易,销售给巴南区二圣镇消费者的2张“养生垫头层牛皮席”,其中1张“养生垫头层牛皮席”收到的货款2280元、另1张“养生垫头层牛皮席”收到的货款2480元,共收到货款,4760元,其余3张牛皮席按照1500元一张,共收到的货款4500元。会销过程中,由陈清全对当事人生产的“头层牛皮席”、“养生垫头层牛皮席”进行了宣传,宣称“头层牛皮席”、“养生垫头层牛皮席”具有“睡了不抽筋”,“除湿气、驱寒”,“对关节痛、风湿有显著效果”,“助眠、睡眠好”等效果。经查证,“养生垫”的产品面料为“再生纤维素纤维”,填充物为“再生纤维素纤维+大豆纤维聚酯纤维+草本植物”,产品合格证标签上标有的“睡眠好”、“提高免疫力”等内容和陈清全在会销过程中宣称的“头层牛皮席”、“养生垫头层牛皮席”具有“睡了不抽筋”,“除湿气、驱寒”,“对关节痛、风湿有显著效果”,“助眠、睡眠好”等效果,无证据及科学依据能证明该产品能达到“睡眠好”、“提高免疫力”、“睡了不抽筋”,“除湿气、驱寒”,“对关节痛、风湿有显著效果”,“助眠、睡眠好”的效果。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功效验证、检测报告、认证文件或科学依据,亦无证明产品具有所宣传的功能;当事人经营场所墙面有宣传“《本草纲目》里记载‘水牛皮,安中益气,消水肿,除湿气’”,经查《本草纲目》无该完整表述,当事人承认系抄袭同行、未核实真实性,易误导消费者。 另查明,2026年5月2日,在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之前,当事人与消费者达成了退货退款协议,并于2026年5月2日上门进行退款退货处理,将2026年4月25日销售给巴南区二圣镇消费者的2张“养生垫头层牛皮席”收回并完成退款,共退款4760元,消除了不良影响及危害后果。2026年5月14日,当事人将先行登记保存的2张“养生垫” 印刷有“睡眠好”“提高免疫力”字样的合格证标签自行进行了拆除。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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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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