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苏海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3588916430L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滨江路2号1507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4
(2023)渝01民终4645号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张*,张*,何**,张**
江苏海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华宇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5-23
(2023)渝01民终4645号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张*,张**,何**,张*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华宇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6〕1143号
经查,当事人和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签订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维保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共计1年;维护保养电梯1台(注册代码:31305001032011010001),电梯位于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177-3号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机关办公楼,截止维保质量抽查时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6年3月9日。当事人作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附表A表A-2序号12“耗能缓冲器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及表A-3序号13“对重缓冲距离符合标准值”开展维护保养,在电梯保养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的情况属实。2026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被委托人刘凡进行调查询问,刘凡对上述《重庆市渝中区电梯维保质量抽查报告》无异议,现已完成整改。 ? ? 当事人与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签订的《产品保养服务合同》约定,保养费月价400元/台,每15天1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保养工艺要求与服务规范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当事人在2026年3月分别于3月9日、3月23日开展了维保工作,违法所得按照200元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10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