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锦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1MA5M996J3R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阳朔县白沙镇新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朔市监处罚〔2024〕18号
当事人经营的姜、韭菜(购进日期:2023-11-01)经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姜的铅(以Pb计)、韭菜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涉案批次姜是从桂林汇东批发市场吴桂发经营的门面购买的,共购进50斤,进价6.8元/斤,售价10元/斤,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500元,销售获利160元。
涉案批次韭菜是2023年11月1日在桂林汇东批发市场货车摊贩处购买的,共购进10斤,进价2.5元/斤,售价4元/斤,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40元,销售获利15元。
调查认定涉案批次姜和韭菜货值金额540元,违法所得175元。
当事人仅能提供姜的供货商《营业执照》,未能提供购进涉案批次姜和韭菜的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并予以减轻行政处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柒拾伍元整(175.00元);
3.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罚没款合计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2175.00元)。
2000.00元
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