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亚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乐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8MA2CFMQQ1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丰岭路9号5楼506、507、508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24
(2023)鄂0984民初591号
产品责任纠纷
骆*
杭州亚蒙科技有限公司
孝感市汉川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3〕870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usb电热毯时搭配销售的电源适配器有多种,其中一款适配器名称为FEBORY快速电源适配器(标识上标有:“型号:RY-U15”,“输入:AC100-240V~50/60Hz/0.5A”,“输出5V=(等号下方为虚线)3.1A/9V=(等号下方为虚线)2.0A/12V=(等号下方为虚线)1.5A”,“编号2019160907792096”,“ccc”,“中国制造”)。随附说明书中印有“杭州亚蒙科技有限公司”字样,无其他生产厂家。上述产品名称及参数与当事人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19160907792096)中名称(灵动旅行充电器)输入(100-240V~50/60Hz/0.6A),输出(5V DC 3A/9V DC 2A /12V DC 1.5A)不一致。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搭配销售的其他电源适配器未发现存在问题。
当事人从中山某电子有限公司购进案涉FEBORY电源适配器(型号:RY-U15)400个,购进价格为7.92元/个。当事人退回厂家300个,拆箱测试21个(已使用,记作损耗处理),共销售20个(含赠送),库存59个。销售价格为12元每个,违法所得经计算为81.6元,货值金额为4800元。
决定对你单位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壹元陆角(81.6元);(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为人民币壹万零捌拾壹元陆角 (10081.6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