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周巷聚果堂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凤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J515J5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镇北路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4〕780号
2024年4月29日,被处罚人慈溪市周巷聚果堂水果店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镇北路103号销售的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二氧化硫超标的龙眼,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构成《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属于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行为。当事人未能提供所采购龙眼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进货票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属于经营食用农产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对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决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2元;二、罚款30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3012元。
3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