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一勺乡愁馋吧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志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429MACQ39M54F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九江市湖口县莲湾路75号1-2号门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市监处罚〔2026〕215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注册《营业执照》,主要经营项目为小餐饮。2026年4月7日,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门店实施现场检查,在该店后厨货架发现2桶鸡鲜粉及1瓶酱油老抽王已超保质期限,同货架另存放有效期内白醋、生抽等食品原料若干。过期原料具体信息如下:1.太太乐鸡鲜粉调味料,净含量900克,生产日期2022年08月16日,保质期15个月,过期时长31个月,现存数量2罐,已开封使用,产品标准代号为Q/NBAK 0006S,生产商为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2.海天酱油老抽王,净含量1.9L,生产日期2023年4月23日,保质期18个月,过期时长17个月,现存数量1瓶,已开封使用,产品标准号为GB/T 18186,生产商为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经核查确认,上述2款调味料均超出保质期限,已在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由当事人就地销毁。
当事人未能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主体责任,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该2款调味料及店内其他食品原料对应的进货查验台账、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证明等资料,同时未按规定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当事人将前述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用作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餐食并对外经营销售,因当事人账目不全、相关进销货资料缺失,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依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登记或者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