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尔吾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7100MAC2D9W181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秦川镇化工二路33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9
(2025)甘01民终2543号
劳动争议
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新消行罚决字﹝2025﹞第0043号
现查明2025年10月28日,我支队对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820室,法定代表人:张尔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7100MAC2D9W181),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调度楼1楼疏散走道内方向标志灯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分消控室与主消控室未连接。即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63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兰新消限字〔2025〕第0087号)、现场照片、张宏文和王武的《询问笔录》2份、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现查明2025年10月28日,我支队对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820室,法定代表人:张尔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7100MAC2D9W181),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调度楼1楼疏散走道内方向标志灯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分消控室与主消控室未连接。即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63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兰新消限字〔2025〕第0087号)、现场照片、张宏文和王武的《询问笔录》2份、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参照《甘肃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一部分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12-30
2
(兰新)市监(秦川)罚﹝2025﹞2号
当事人是该叉车的使用单位。当事人在生产中安全管理不到位,虽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但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任命专职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安全主体责任悬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公司叉车操作规程允许吨袋悬挂在叉齿上向前行驶,但未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5.1.4安全操作规程第(7)条“叉车司机视线不良或者受阻时,倒车低速行驶或者在专人指挥下低速行驶。”的要求,规定叉车司机视线不良或者受阻时,倒车低速行驶或者在专人指挥下低速行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停留于书面形式,对叉车司机及员工缺少相关安全培训,叉车司机及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以致于叉车司机未能预判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视线盲区存在的风险,李同宝(死者)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斜穿厂区道路导致事故发生致一人死亡。
罚款人民币150000元,上缴国库。
150000.00元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5-04-25
3
(秦川)市监罚﹝2025﹞2号
经查明,当事人是该叉车的使用单位,当事人在生产中安全管理不到位,虽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但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任命专职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安全主体责任悬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公司叉车操作规程允许吨袋悬挂在叉齿上向前行驶,但未规定叉车司机视线不良或者受阻时需倒行低速行驶或专人指挥下低速行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停留于书面形式,对叉车司机及员工缺少相关安全培训,叉车司机及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以致于叉车司机未能预判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视线盲区存在的风险,李同宝(死者)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斜穿厂区道路导致事故发生致一人死亡。
对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15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元
秦川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