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绿惠康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楚海申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35MA0DY3HQ3H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北高晃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蠡市监处罚﹝2025﹞64号
蠡县绿惠康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罚款6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
65000.00元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9
2
2025-64
2025年04月09日,我局根据省、市局转来案件线索,依法对位于蠡县蠡吾镇北高晃村的蠡县绿惠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地址东库房内发现标称生产厂家蠡县绿惠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0313063500308的北京米醋7桶(净含量:1.75L、生产日期2024/03/21),该公司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发现标称委托商保定一亩泉调味品有限公司、被委托商蠡县绿惠康食品有限公司的香醋(注册商标:一畝泉、生产日期:2025/03/22)1桶,委托商河北圣超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商蠡县绿惠康食品有限公司的北京酱油风味(注册商标:圣超金达园、生产日期:2024/03/06)1桶,该公司不能提供委托生产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1、没收违法生产的醋、酱油9桶2、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 3、罚款65000元整。
罚款6.5000万元
65000.00元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