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钢国 | 注册资本:1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722219241810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大安乡宝坪行政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3
(2022)川01民终73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4-22
(2022)云07民终279号
劳务合同纠纷
陈**,李**
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2-25
(2022)云07民终21号
水污染责任纠纷
刘**
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2-25
(2022)云07民终17号
水污染责任纠纷
沈**
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11-04
(2021)川0116民初84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尊宏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6
2021-09-02
(2021)川0116民初84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尊宏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30
2022-01-05
(2021)川0116民初84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尊宏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4776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2-14
2019-11-25
(2019)云0722刑初242号
非法占用农用地
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审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云煤二罚﹝2025﹞084003号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情况且进行作业:2025年12月3日零点班和中班,煤矿分别安排13人在1121运输巷和1121补做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进行巷道清理作业、13人在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尾进行巷道清理作业,但现场无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2.2025年12月3日中班,煤矿安排13人在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尾进行巷道清理作业,但未按照《大安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安排安全检查工入井跟班开展安全检查。
责令停产整顿10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主体责任、规章制度、煤矿建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
67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6-01-01
2
永发改安监罚字﹝2025﹞第01号
2025年12月16日,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云南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1123采区违规组织掘进施工2.1122采区违规采煤行为。以上行为分别涉嫌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2.《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第十四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决定对大安煤矿罚款13万元,矿长罚款2万元,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责令煤矿暂停建设,停产停业整顿。
150000.00元
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25
3
云煤安监二罚﹝2024﹞52003号
1.煤矿进入三期工程施工,未按规定形成两回路供电。①2024年6月1日至6月22日,煤矿组织施工三期工程1121工作面运输巷、1121工作面回风巷、1122工作面运输巷、1122工作面回风巷;②煤矿使用的35KV大安变电站10KV煤厂线59#杆公用线路和35KV五郎河一级变电站10KV下喇嘛线54#塔公用线路,分接有其他负荷;③煤矿按设计施工的Ⅰ回路供电电源(从110KV增明变电站新建10KV专线,线路直径为LGJ-95MM2,供电距离为6.5KM)和Ⅱ回路供电电源(从35KV大安变电站新建10KV专线,线路直径为LGJ-95MM2,供电距离为3.5KM)尚未完工;2.煤矿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查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矿灯、自救器、报警仪、识别卡发放记录,2024年6月1日至6月22日期间煤矿均采用部分人员不携带标识卡入井的方式隐瞒入井人数(经抽查,2024年6月1日早班,携带标识卡入井人员7人,未携带标识卡入井人员22人;2024年6月10日中班,携带标识卡入井人员7人,未携带标识卡入井人员21人;2024年6月21日夜班,携带标识卡入井人员6人,未携带标识卡入井人员17人)3.煤矿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和教育上岗作业。2024年6月22日入井作业的掘进工贺道富、张天礼、何明显、徐国发、周清友、周米强、蔡华祥、杨林海、陈发向、温怀干、颜怡跃、薛祖伟、薛祖武等13人均未开展岗前培训
责令停产整顿30日,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元整(¥2,240,000.00)
224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4-07-15
4
云煤安监二罚﹝2024﹞52001号
煤矿在岗职工吴俊平,自2023年8月1日起任机电副总工程师,截止2024年5月30日现场检查时,其尚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4-06-11
5
云煤安监二罚﹝2023﹞55003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大安煤矿“9·5”机电事故发生
罚款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85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3-10-17
6
云煤安监二罚﹝2023﹞52009号
1.2023年8月22日现场检查时,主斜井Ⅱ段正掘工作面后方120M处有10M长660V动力电缆被煤矸埋压;有100M长660V动力电缆放置在巷道底板,未吊挂在巷道壁;部分通信、信号电缆电力电缆缠绕悬挂;2.井下轨道线路使用期间未加强维护及检修:2023年8月22日现场检查时,主斜井50M处、150M处分别有长度23M、14M的在用2股轨道的顶面高低差分别为153MM、91MM,大于5MM;3.2023年8月22日现场检查时,安设在主斜井、副斜井口的阻车器失效:阻车器高度不足,不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4.2023年8月22日现场检查时,主斜井在用的JTP-1.6×1.5P提升绞车1号闸盘,副斜井在用的JTP-1.2×1.2P提升绞车3号闸盘闸瓦间隙分别为8MM、5MM,超过规定值(2MM),不能报警并闭锁下次开车,闸瓦间隙保护失效
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