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品缘王婆大虾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文月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06U9AT1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长城公寓东南10米处中南组团邻里中心底商号2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丽军罚〔2024〕15
当事人售卖一次性餐具未明码标价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由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依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3-14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1项“从轻情形:3.初次违法的;”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因当事人没有售卖台账无法确认违法所得,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