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宜鑫农资门市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文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7HUK302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石首市团山寺镇宜山当村(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3〕294号
2023年04月15日,我市农资经销商陈芝武销售给当事人“云壤?”多功能氮磷多元肥(总养分≥30%、N-P205-K20、23-7-0、含氯(高氯)、40kg/袋、生产日期:2023年03月14日)13吨,销售价格1350元/吨,共计货款17550元,该购货款当事人采取微信支付,有微信转账截图。截止到2023年5月25日,当事人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以50元/包的价格已全部销完,主要销售给我市团山寺镇镇宜山垱村附近农户,共计销售款16250元,由于肥料价格下跌,导致该批肥料亏损1300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不合格产品外包装的主要标识为:“云壤?”多功能氮磷多元肥、总养分≥30%、N-P205-K20 、23-7-0、执行标准:GB15063-2009、生产许可证:(鄂)XK13-001-00273、登记证号:鄂农肥(2016)准字1709号、净含量:40Kg、含氯(高氯)、湖北云壤肥业有限公司、地址: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车站路25号、电话:0724-8643288,该批次产品袋内均有产品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03月14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条“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9000元。
290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