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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由女神娱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声枫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3MACW30DR86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工业路193号福州宝龙广场1#、2#楼连体三层10-2号商铺、1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文综罚〔2025〕109号
福州自由女神娱乐有限公司涉嫌对娱乐场所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案
福州自由女神娱乐有限公司存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时间内营业的行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依据《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WH-CF-0011﹞“对娱乐场所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规定,属于两年内第2次违反本规定,违法程度一般。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予以处罚。综上所述,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680元﹝陆佰捌拾元﹞。
0.00元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02-14
2
﹝台﹞文综罚字﹝2024﹞09号
经依法调查,查明相关事实如下:2024年8月28日2时50分,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名执法人员王翎(13010221002)、林焰(13010221003)至福州宝龙城市广场1#、2#楼连体三层10-2号商铺、11号商铺的福州自由女神娱乐有限公司对现场负责人陈云经理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目的后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场所内金沙和美高梅2个包厢仍有顾客在包厢内进行唱歌等活动。
我机关现对福州自由女神娱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元
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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