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隆区纯奶蛋糕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冉启华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2MA5UTUH287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农贸市场第一幢8-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武隆市监处字(2023)103号
2023年5月2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位于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农贸市场第一幢8-2的武隆区纯奶蛋糕店经营的3kg绿豆饼进行随机抽样1kg(其中备样样品0.5kg)送检。经广东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6月28日,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7月17日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0月09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又于2022年11月14办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农贸市场第一幢8-2的蛋糕店内从事糕点类食品制售等经营活动至今。 2023年5月24日,当事人在蛋糕店内制作了同一批次的绿豆饼3kg,并将制作好的上述绿豆饼对外进行销售。2023年5月2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位于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农贸市场第一幢8-2的当事人的店内自己加工制作的绿豆饼3kg进行随机抽样1kg(其中备样样品0.5kg),检样样品送广东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抽样样品以24元/kg的价格由抽样人员购买,计购货金额24元。2023年6月25日,广东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食安2023-05-9390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6月25日,我局收到该《检验报告》,并于2023年6月27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抽样送检程序以及检验结论无异议,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检。 截止2023年5月25日,当事人以24元/kg的价格销售上述绿豆饼3kg(其中包括抽样样品1kg),计货值金额为72元,违法所得7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和当事人经营者的个人合法身份; 2、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时拍摄的图片和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事实; 3、广东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SC 21125407的《检验报告》等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事实; 4、广东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资质复印件等证据,证明该检测研究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事实。 案件性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属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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