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纯奶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冉启华 | 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2MA5UTUH28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农贸市场第一幢8-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武隆市监处罚处罚〔2026〕36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0月09日经登记核准办理了《营业执照》,又于2025年03月11日经登记核准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农贸市场第一幢8-2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至今。
2025年03月10日,武隆区纯奶蛋糕店原经营者宋某将店铺转让,店铺转让时,将店面、设备、原材料一并打包转让给现经营者冉启华,并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者信息变更为冉启华。涉案的鑫春霖果味软糖(淀粉型凝胶果糖)及卡仕达克林姆粉均为宋某采购,并在店铺转让时一并转让给了现经营者冉启华,当事人对上述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的购进时间、来源、金额并不知情,也未找到相关进货票据。上述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主要用于蛋糕的制作以及对蛋糕表面进行装饰。
截至2026年03月20日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均已开封并使用,且超过保质期。由于当事人未对上述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做使用记录,且销售经营中并未对其进行单独计价,故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鑫春霖果味软糖(淀粉型凝胶果糖)0.27kg(保质期十二个月,生产日期2023年9月24日)、卡仕达克林姆粉1袋(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40807) 。
100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