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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惠源通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小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281MA4QA66T4L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商贸城1107(1-2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4﹞12号
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化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无法提供蒂花之秀玫瑰亮肤浪漫香氛沐浴乳等化妆品的采购记录台账和制度文本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无化妆品蒂花之秀玫瑰亮肤浪漫香氛沐浴乳的备案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2.没收未备案的化妆品“蒂花之秀玫瑰亮肤浪漫香氛沐浴乳”2瓶;3.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9
2
洪市监处罚﹝2024﹞12号
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化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无法提供蒂花之秀玫瑰亮肤浪漫香氛沐浴乳等化妆品的采购记录台账和制度文本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无化妆品蒂花之秀玫瑰亮肤浪漫香氛沐浴乳的备案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2.没收未备案的化妆品“蒂花之秀玫瑰亮肤浪漫香氛沐浴乳”2瓶;3.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9
3
洪市监罚决字[2023]30号
2023年1月18日,本局在监管执法中发现当事人洪江市惠源通商行在其经营场所进门右侧牛奶糖果区货物堆放处有下列食品对外销售:“小飞燕风干牛肉条”19包(生产日期:2022年03月13日,保质期:10个月,净含量:12g,生产商:湖南省御膳房食品有限公司),已超过保质期。上述食品是当事人在2022年4月从怀化市怀宏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的。该批次“小飞燕风干牛肉条”购进20包,售出1包,进价1.5元/包,售价2元/包。由于当事人未保留销售台账,无法确定违法所得,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38元,当事人保存了进货票据,并履行了进货查验。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4
4
洪市监罚决字﹝2023﹞30号
2023年1月18日,本局在监管执法中发现当事人洪江市惠源通商行在其经营场所进门右侧牛奶糖果区货物堆放处有下列食品对外销售:“小飞燕风干牛肉条”19包(生产日期:2022年03月13日,保质期:10个月,净含量:12g,生产商:湖南省御膳房食品有限公司),已超过保质期.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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