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吉第一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小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MA7882QP6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宁边西路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市监处罚〔2026〕34号
经查,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当事人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因疫情影响顾客无法入店购药,医院开处方困难,医保慢病药品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处方才能销售,故店员在店内计算机上模仿昌吉市人民医院处方笺样式制作假处方,并在假处方上填写顾客信息和药品信息,再交由质量负责人审核,进行处方药销售。执法人员经过对医保局移送的部分假处方内容进行比对,发现处方内容中不同患者有相同门诊号、相同编号、相同磁卡号情况,并且字体、大小不一致。昌吉市人民医院对昌吉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的2883张处方,逐一经过系统调阅患者就诊记录,在系统中没有查阅到对应的患者就诊记录,认定2883张处方均不是由昌吉市人民医院开具,其中有2648张是当事人制作的假处方。昌吉市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4月2日对当事人追回违规费用859839.03元,当事人已主动交回。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马某担任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负责经营药品的日常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处方审核工作,任职期间审核假处方2593张,在此期间马某工资总额为47043.36元,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周某担任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负责经营药品的日常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处方审核工作,任职期间审核假处方11张,在此期间工资总额为24457.04元,马某和周某明知处方是假处方,依然在处方审核处签字,默许违法行为持续存在,未尽到审核处方来源的职责。
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减轻处罚:处250000元罚款。决定对马小花做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所获收入47043.36元;2.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九的罚款4233.9元;3.免去马小花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处罚。决定对周玉涛做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所获收入24457.04元;2.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九的罚款2201.13元;3.免去周玉涛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处罚。
256435.03元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