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汤坪镇彭子尧干鲜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子尧 | 注册资本:0.0001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3MA70MKC6X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汤坪镇汤坪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陕市监处罚〔2025〕37号
经办案机构查证,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悬挂有《营业执照》,能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查获23种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经对当事人调查询问,当事人陈述称留存有进货票据,但未整理,且票据上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所以查获的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进货票据找不全。23种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总货值为479.00元。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
一、没收23种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二、处以罚款1400.00元人民币。
1400.00元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