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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鑫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靖霖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02MAE80WDXXE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开行路鑫鼎半山一期5号楼一层大厅、11层~19层客房区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5]279号
经查明,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开行路鑫鼎半山一期5号楼一层大厅、11层~19层客房区域从事住宿服务,当事人经营的房型有10种,分别为豪华家庭套房、商务双床房、商务套房、商务大床房、棋牌双床房、城景大床房、城景双床房、行政大床房、高级大床房、高级双床房。 2025年7月2日至同年7月31日期间,上述10种房型订单平均价格分别为:豪华家庭套房订单成交均价为759.09元/间/晚;商务双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291.83元/间/晚;商务套房订单成交均价为1263.05元/间/晚;商务大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350.73元/间/晚;棋牌双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387.37元/间/晚;城景大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263.28元/间/晚;城景双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426元/间/晚;行政大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307.27元/间/晚;高级大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368.87元/间/晚;高级双床房订单成交均价为276.54元/间/晚。 按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文旅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加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24〕785号):“在旅游高峰期、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同一住宿业经营者客房价格涨幅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60%的。”的规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10种房型在2025年8月1日至8月6日期间:高级双床房超过该房型前三十日平均价格60%涨幅的金额总计为68.1元;豪华家庭套房、商务双床房、商务套房、商务大床房、棋牌双床房、城景大床房、城景双床房、行政大床房、高级大床房均未超过该房型前三十日平均价格60%涨幅。 经核算,当事人于2025年8月1日至8月6日期间,违法所得总金额共计68.1元。 当事人在旅游旺季期间哄抬价格的行为,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哄抬价格的事实; 3.任杰第一次《询问调查笔录》1份、《客房类别收益分析报表》打印件4张,证明当事人哄抬价格的事实; 4.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文旅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加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24〕785号)文件,证明当事人哄抬价格的认定标准的事实; 以上证据,由相关单位、个人盖章或签字确认,并经执法人员查证属实。
罚款0.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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