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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建江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786095338E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碧山大街自编商铺2号104房2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3
(2025)粤0192民初68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互联网法院
2
2024-10-28
(2024)粤0112民诉前调31081号
合同纠纷
广州合一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3
2024-10-23
(2024)粤0112民初1684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4
2024-10-23
(2024)粤0112民诉前调3208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5
2022-04-14
(2022)粤0112民初8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6
2021-12-23
(2021)粤0112民初147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7
2021-07-15
(2021)粤0112民初147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8
2020-05-07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济南天合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碧***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5-07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济南天合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碧山分店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9-04-29
(2019)粤0192民初1595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李*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8
2021-05-31
(2020)粤73知民初2569号之一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市乐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2-14
2021-12-30
(2021)粤0112民初147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5-12
2020-04-29
(2020)鲁01民初40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济南天合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与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碧山分店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408号一审撤诉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30
2019-06-21
(2019)粤0192民初1595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李*与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6-30
2019-06-21
(2019)川0115民初2709号
李*与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06-20
2015-10-19
(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2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卢**与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5民二终1237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09-14
2016-08-16
(2016)粤01民终9903号
产品责任纠纷
朱**与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乐园分店产品责任纠纷2016民终9903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06-01
2016-06-01
(2016)粤1284民初8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乐园分店等与肇庆申氏三九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1-15
2016-01-15
(2015)穗天法民一初字第662号
产品责任纠纷
朱**与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乐园分店、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2015民一初662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52.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5-11-26
2015-11-26
(201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563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吕**与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乐园分店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埔市监处罚﹝2025﹞93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阿奇霉素干混悬剂(标示生产企业:****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231002,规格:0.1g),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含量测定项目的标准规定为:含阿奇霉素(C38H72N2O12)应为标示量的90%~110%,而检验结果为:87.2%,不符合规定。该检验报告的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情形,认定为劣药。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和第三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购进上述阿奇霉素干混悬剂渠道合法,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销售的阿奇霉素干混悬剂是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劣药阿奇霉素干混悬剂194盒;2.没收违法所得8150.38元。
0.00元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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