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静城赶烤中餐服务餐厅(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其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6MADF4YKL8B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德路建兴明珠60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市监罚〔2025〕189号
经查:2025年7月17日,静宁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规范操作,对当事人复用餐饮具(米饭碗)、(骨碟)进行了无菌抽检。检验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项。7月29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编号NO:XBJ25620826787430760)、(编号NO:XBJ25620826787430759)各1份,检验结果显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8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依法下发了(静)市监责改字〔2025〕96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经抽检不合格的料碗,并对店内使用的餐饮具重新清洗消毒。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且已进行了整改。据当事人陈述,因操作人员清洗餐饮具漂洗不彻底,导致抽检不合格。
另查明:2024年10月09日,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静宁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法对静宁县静城赶烤中餐服务餐厅(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饮具(凉菜碟)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月2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No:XB24620826787431310ZX)1份,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行政处罚。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米饭碗、骨碟)。
对静宁县静城赶烤中餐服务餐厅(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5-11-10
2
(静)市监罚〔2024〕366号
经查:2024年10月9日下午16时,当事人对该批次抽检的餐饮具清洗后用红外线消毒柜进行消毒30分钟,我局检测中心执法人员对上述餐饮具(凉菜碟)抽取了1360ml的水样作为抽检样品。2024年10月31日我局下发了(静)市监责改〔2024〕224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的凉菜碟并对店内使用的餐饮具全面消毒。2024年11月8日当事人将整改情况上报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店内使用的餐饮具全面清洗消毒。2024年11月13日当事人提供了该店的餐饮具消毒记录。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调查得知当事人在近两年内未因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而受到处罚。
对静宁县静城赶烤中餐服务餐厅(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警告;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4-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