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思远日化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芳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9W3DT5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市竟陵孝子里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165号
经查,当事人经本局于2011年12月1日核准登记成立,在天门市竟陵孝子里13号从事日用百货销售经营活动。
2025年4月,当事人从武汉汉正街一商户处,以6元/瓶的价格,购进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嘉欣化妆品厂生产的“内衣专护除菌洗衣液”8瓶(批号为DX051906),购货金额48元。2025年7月9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待售的“内衣专护除菌洗衣液”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HG20250214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总活性物、规定污步的去污力项目不符合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标准,依据《湖北省家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版),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9月30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业务科以邮寄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编号:HG202502149),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日签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也未提出复检申请。2026年1月27日,本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移交处理通知书》(编号:天市监省抽移〔2026〕002号)开展后处理工作。2026年1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天市监省抽移〔2026〕002号)之日前,该批“内衣专护除菌洗衣液”8瓶当事人以8元/瓶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64元,利润16元。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内衣专护除菌洗衣液”货值金额 64元,违法所得1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内衣专护除菌洗衣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6元;
2、罚款128元,两项合计144元。
128.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