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聚盛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洪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MABQ18649R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66号宝能城3-C2#商业及公寓3-02座200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2025)新2222民初97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哈密市平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鑫至捷运输有限公司,新疆聚盛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5-10-20
(2025)新2222民初97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哈密市平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鑫至捷运输有限公司,新疆聚盛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5-08-06
(2025)新2222民初97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哈密市平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聚盛恒通运输有限公司,新疆鑫至捷运输有限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857号
2025年 11月新疆聚盛恒通运输有限公司应组织 15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际仅 14人完成培训,驾驶员李建新未参加当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5年 11月期间,李建新在未完成当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下,驾驶新 AG4561号危险品运输车辆执行 8次运输任务,且每次运输均按要求制作了电子运单。该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导致从业人员李建新未能掌握当月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操作技能。当事人新疆聚盛恒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新疆聚盛恒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2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340号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5
3
新乌沙交执运罚普(2024)0696号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和保存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6
4
新乌沙交执运罚普(2024)0340号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0
5
新乌沙交执运罚普(2024)0028号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